这两天好多人看着各式各样的报道,地税以后不能减了,最多只能减一万,所以税务专家们都说要提前把地税交掉,这样可以今年省点税。首先不能说这句话是错的,新税法是有说未来直至2025年地税可以至多抵减一万的应税收入,这对于身处纽约或者加州的地税高地区的居民来说可真不是个好消息。所以很多居住此地每年地税都要交几万块的居民都 想着能借今年最后一次东风,多交点地税来抵减自己今年的应税所得,但是,是不是您提前无论交多少地税今年都可以用呢?关于这样的消息甚嚣尘上,出现了居民排着队去交地税的壮观场面。所以IRS特地于昨日对此事进行了说明,原文是“ In general, whether a taxpayer is allowed a deduction for the prepayment of state or local real property taxes in 2017 depends on whether the taxpayer makes the payment in 2017 and the real property taxes are assessed prior to 2018. A prepayment of anticipated real property taxes that have not been assessed prior to 2018 are not deductible in 2017.” 翻译成中文的意思就是,评判纳税人提前预交的地税是否可以用以抵减2017年应税收入的标准有两条(必须同时满足):该居民所在的州郡已经评估了该地的地税;且该居民于2017年已经支付了此笔地税。如果该郡并没有评估出地税而只是该居民自行多交了预期的地税,那么即使该居民于2017年支付了这笔没有账单的地税,也无法用于抵减2017年的应税所得。为了解释这段绕口令一样的声明,IRS国税局特别列出了两个例子为大家说明情况:例子1, A郡已经评估出了从2017年7月到2018年6月该郡的地产税。在2017年7月31日,A郡给该郡所有的居民发了评估的结果通知和地产税的账单,该账单分两次交付,第一张账单的截止日期是17年9月30日,第二张账单截止日期是2018年1月31日。如果屋主已经于2017年付过第一笔账单了,而且也于2017年底之前支付了第二笔账单,那么支付地二笔账单2018年地产税的钱就可以用于抵扣2017年的应税收入。例子2,B郡也已经评估了从2017年7月到2018年6月该郡的地产税。但是由于该郡居民想要于2017年提前交2018-2019的地税,所以B郡修改了其网上的支付系统,可以提前预收2018-2019年度的地税。但是提前于2017年预交了这2018-2019地税的居民就没办法用这笔预交来抵减2017的个人应税所得了,因为该郡直到2018年7月1日才会发出评估2018-2019地税的账单。所以说,如果您打算预交地税的话,一定要先搞清楚,自己所在的州是否已经“assess”了自己要交的地税。如果该州或郡只是开放了交税的通道,却并没有“assess”这笔地税发出账单,那么您即便今年交了地税,也没办法用在今年的税表上。所以交钱之前,一定要先跟自己的州郡办公室沟通清楚哦!